个人觉得纠结于谁先动手打人这点上是无意义的

楼主

niupinshe [离线]

1★☆☆☆☆

发帖数:487 积分:1526
1楼

难道真正需要被关注的不应该是为什么起冲突吗?规则不应该被尊重吗?就像之前的雷洋案一样,焦点不应该是雷洋是否嫖娼,而须是警察是否侵害了雷洋的身体。大学在某种意义上不算公共领地吧?毕竟和公园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的。校区是否开放的决定权在校方,你违规想闯进去不就是对学校的不尊重么?如果有人想擅自闯你家里去,你能忍?像我自己所在的学校对外开放,晚上除了在图书馆附近跳广场舞的,在操场遛狗的以外都不是事。



发表于 2016/12/20 6:43:47

清华园 [离线]

9管理员

发帖数:490 积分:1535
2楼

这玩意吧,自己心里有数得了,以后出门带把刀啥的比说啥都强


发表于 2016/12/20 11:56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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